摘要: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2010】1631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于2010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2010】1631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于2010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42,167,01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二)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四)、(五)、
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大会审议。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
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第六十八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
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代理投
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
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
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
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
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
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
不能决定当选者,则应在下次股东大会就所缺名额重新选举,直至选出全部董事、
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事自该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至本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一事项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董事不得做出或者接受无表决意向的委托、
的附属企业,不包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4条规
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批准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但是,如果交易达到本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标
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监事、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二十八条 代表 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
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监事会议事规则为本章程的附件,
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或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
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10%,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发出的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的,一经公告,视为所有相关人员
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报纸
在《中国证券报》或《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
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公司解散的,应当依
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
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一)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
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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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2日 18: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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