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然我也可以说,虽然写了四十三天,但我积累了四十三年,因为小说中的主人公——那个顽固不化的单干户的原型——推着吱哑作响的木轮车在我们小学校门前的道路上走来走去时,还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用四十三天写出来的长篇,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怪物?这不是我在这里想讨论的问题。...
当然我也可以说,虽然写了四十三天,但我积累了四十三年,因为小说中的主人公——那个顽固不化的单干户的原型——推着吱哑作响的木轮车在我们小学校门前的道路上走来走去时,还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用四十三天写出来的长篇,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怪物?这不是我在这里想讨论的问题。我想说的是为什么写得这么快。
为什么写得这样快?因为抛弃了电脑,重新拿起了笔。一种性能在毛笔和钢笔之间的软毛笔。它比钢笔有弹性,又省却了毛笔须不断地吸墨的麻烦,写出的字迹有钢笔的硬朗和毛笔的风度,每支五元,可写八千多字,一部《生死疲劳》用了五十支。与电脑相比,价廉许多。
我不能说电脑不好,因为电脑给我们带来了无数的便利。电脑使许多梦中的情景变成了现实,电脑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我从一九九五年买了第一台电脑,但放到一九九六年才开始学习使用。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怀疑自己永远学不会使用电脑,但最终我还是学会了用电脑写作。
我的第一台电脑只写了几部中篇小说便报了废,然后我购买了第二台电脑。那是一九九九年春天,15英寸液晶显示屏,奔三,要价二万八千余元,找到朋友说情打折后还二万三千余元。当时我曾经自吹虽然我玩电脑的水平不高,但我的电脑价钱很高。不久我又买了一台东芝笔记本电脑。我去参加联想集团一个活动,他们又赠我一台电脑。
我用电脑写出了《檀香刑》、《四十一炮》、《三十年前的长跑比赛》、《拇指铐》等小说,写出了《霸王别姬》、《我们的荆轲》等剧本,还写了一大堆杂七拉八的散文、随笔。用电脑收发了无数的邮件,获取了大量信息。我成了一个不习惯用笔的人,但我总怀念用笔写作的日子。
这次,我终于下定决心抛开了电脑,重新拿起笔面对稿纸,仿佛是一个裁缝扔掉了缝纫机重新拿起了针和线。这仿佛是一个仪式,仿佛是一个与时代对抗的姿态。感觉好极了。又听了笔尖与稿纸摩擦时的声音,又看到了一行行仿佛自动出现在稿纸上的实实在在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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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23日 14: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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