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优酷“1元会员”退费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在优酷视频首页弹出的“首月1元”弹窗广告上,有一行小字说明“首月1元/月,后11个月12元/月”,直到点开充值详情页面后,才能看到“开通未达12个月,按25元/月缴补差价”的字样。此事将App自动续费问题再度抛出。(...
近日,优酷“1元会员”退费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在优酷视频首页弹出的“首月1元”弹窗广告上,有一行小字说明“首月1元/月,后11个月12元/月”,直到点开充值详情页面后,才能看到“开通未达12个月,按25元/月缴补差价”的字样。此事将App自动续费问题再度抛出。(2月8日《法治日报》)
眼下,消费者利用App付费方式购买服务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但一些不良经营者为了达到“服务延续”的目的,竟给自动续费“挖坑”,这无疑既是一种“消费侵权”行为,更是一种“消费欺诈”行为。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5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在服务期间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著、简便的随时取消或者变更的选项,并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可见,相关法律法规对此已有明确的规制。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无良经营者却采取“挖坑”的手法,故意采取了“最不显著”的提醒方式,使不少消费者落入了“自动续费”的套路和陷阱之中。可见,给App自动续费“挖坑”,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又违反了市场交易的诚信原则,更有违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
因此,自动续费“挖坑”还需监管部门“填坑”。一方面,监管要“严督查”。市场监管、消协、网信等部门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一些常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规避类似“自动续费”式服务的漏洞。另一方面,监管要“严处罚”。对自动续费“挖坑”的消费侵权和消费欺诈行为,监管部门不妨通过“开罚单”、列入“黑名单”的处罚手段,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倒逼其切实履行服务契约。
当然,消费者也需树立维权意识。“自动续费”套路深,陷阱多,但消费者绝不能坐以待毙,任凭“宰割”,既要坚决说“不”,又要通过法律途径积极维权,以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如此,才能合力填平自动续费的“坑”,让消费者避免被侵权、被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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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09日 06: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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