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应该上缴多少利润?

2023-04-03 12:3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国企应该上缴多少利润?已关闭评论 字号:

摘要: 土地财政“退潮”背景下,增加国企上缴利润规模能否成为有效的对冲手段?我们将从下面四个问题中寻找答案。 国企每年挣多少钱?国企一般是国务院或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出资、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我国现有国企大约46万家,不过绝大部分是地方国企,线家。按照国资委统计口径,2...

土地财政“退潮”背景下,增加国企上缴利润规模能否成为有效的对冲手段?我们将从下面四个问题中寻找答案。

国企每年挣多少钱?国企一般是国务院或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出资、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我国现有国企大约46万家,不过绝大部分是地方国企,线家。按照国资委统计口径,2022年国企实现利润总额4.3万亿元,其中央企实现利润总额2.6万亿元,同比增长6.2%。

国企如何上缴利润?2007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标志着我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初步建立。当前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范围的非金融央企税后利润上缴比例从免缴到25%分为五档。以中国电信为例,2021年上市公司主体归母净利润为259.52亿元,现金分红131.97亿元(含税),最终有16.7亿元利润通过集团公司上缴财政。地方国企利润上缴由地方财政部门决定,一般参照中央,各地区有所差别。

国企每年上缴多少利润?金融类国企由财政部管理,利润上缴直接进入“一般公共预算”中的“非税收入”,2015-2016年利润上缴比例约为18%。非金融类国企则由国资委管理,利润上缴体现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再通过“调出资金”的方式补充“一般公共预算”。2021年上缴利润比例仅16.7%,14-22年以来8年平均值为18.6%。2022年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上缴利润合计1.81万亿,成为增量财力的重要来源,但结存利润释放属于一次性的财力补充,不能成为常态化手段。

如何提高国企贡献度?国企利润上缴对于公共财政的贡献度较低,2014年-2019年间平均值仅为3.5%。一方面因为我国国企利润上缴比例目前偏低(20%左右),明显低于国际水平,另一方面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虽然接近50%,但还有一半左右的资金最终又“返还”给国企体系,因此仍有提升空间。如果以2021年国企归母净利润3.4万亿元作为基数,假设未来国企利润上缴比例提高到5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往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比例提高到80%,意味着每年能有1.5万亿资金用于补充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随着未来国企资产规模增长和盈利能力的持续提升,这一资金规模预计不断增长,面对土地财政退坡带来的财政收支压力,不失为一种破局之道。

在预算收支紧平衡、土地财政支撑弱化的背景下,增加国企上缴利润规模有望成为未来公共财力的重要增量。目前国企如何上缴利润?缴纳规模和比例分别是多少?未来还有多大提升空间?本文将围绕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分析,供投资者参考。

提及国企,首先需要明确一些基本概念。国企一般是国务院或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出资、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我国现有国企大约46万家,不过绝大部分是地方国企。尽管有些部委直属单位管理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下属企业对外也自称央企,但最多只能算“泛央企”,目前线家左右。除了大家比较熟悉的隶属国资委管理的特大型企业98家外,还有财政部(或委托汇金公司)管控的中央金融企业共27家,此外,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等5家企业也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近年来国企经营业绩稳定增长。国企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一般占据重要地位,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经营业绩也较为可观。按照国资委发布的数据统计口径,2022年国企 实现营业收入82.6万亿元,同比增长9.3%,其中央企实现营业收入39.6万亿元,同比增长9.1%,保持稳定增长态势;2022年国企实现利润总额4.3万亿元,其中央企实现利润总额2.6万亿元,同比增长6.2%。

在1994年至2007年间,国有企业无需上缴利润。2007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标志着我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初步建立,国有企业重启利润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主要包括:独资企业上缴利润,控股、参股企业的股利、股息,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

2014年4月17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通知》,继续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收取比例再次提高5个百分点,即:第一类企业为25%,为中国烟草总公司;第二类企业为20%,包括石油、电信等14个中央企业;第三类企业为15%,包括钢铁、运输等70个一般竞争性企业;第四类企业为10%,包括军工企业人、转制科研院等34个企业;第五类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为中储粮和中储棉等政策性企业。

我们以中国电信为例,简单介绍央企上缴利润的具体途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主体,其控股股东是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后者属于国资委直接管控的98家央企之一。2021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后的归母净利润为259.52亿元,根据当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合计131.97亿元(含税),占比为54.4%。由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3.2%,因此分得红利83.41亿元。按照第二类企业20%的上缴比例,这部分红利预计有16.7亿元最终上缴财政。

地方国企利润上缴由地方财政部门决定,一般参照中央,各地区有所差别。以安徽省为例,根据2007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有独资企业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按余额的20%上缴;国有控股企业中国有股应分得的股息、红利,全额上缴;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在扣除有关成本、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全额上缴;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益,国有控股企业清算收益中国有股应分享的部分,全额上缴;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上缴的其他国有资本收益,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从近年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划分看,金融类和非金融类国企在利润归属方面存在明显区别。金融类国企由财政部管理,利润上缴直接进入“一般公共预算”中的“非税收入”,非金融类国企则由国资委管理,利润上缴体现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再通过“调出资金”的方式补充“一般公共预算”。

从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中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科目看,分为中央和地方两部分。2019年以前基本上以中央收入为主,一方面因为中央科目还包含央行上缴利润,另一方面金融企业国有资产集中在中央本级 。20-21两年受疫情影响,金融央企暂停上缴利润,该科目规模大幅下降,2021年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不足0.5%。

根据我们测算,金融央企2015-2016年利润上缴比例约为18%,即1.3万亿左右归母净利润中约2400亿元上缴财政;2019年该比例上升至24.6%,和当年预算草案中“增加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央企上缴利润”的要求有关。疫情期间暂停上缴,预计产生5000多亿元结存利润,在2022年一次性补缴。

非金融类国企利润上缴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体。作为财政预算“第三本账”,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170亿元,其中中央收入2007亿元,地方收入3304亿元。主要收入项目中,国有企业利润收入是最重要的来源,占比接近60%,其他收入项目包括参股或控股企业的股利、股息收入,国有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从支出端看,有2473亿元调入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占国资经营收入的比重达到47.8%。

非金融类国企上缴利润占比波动较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利润收入科目反映非金融类国企利润上缴情况,从最近几年情况看,2016年一度升至27.6%,主要因为当年部分传统行业亏损严重,国企整体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导致占比被动提升,其他年份均不足22%。根据我们测算,2021年上缴利润比例仅16.7%,14-22年以来8年平均值为18.6%。

2022年结存利润上缴释放增量财力空间。近年来我国财政收支紧平衡压力较大,因此去年中央通过安排预留结存利润的一次性上缴来增加财力空间。按照财政部披露信息,2022年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上缴利润合计1.81万亿。这部分资金为世纪疫情发生以来暂停上缴利润的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2021年以前形成的部分结存利润,包括央行、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不过,结存利润释放属于一次性的财力补充,难以作为常态化工具使用。

国企利润上缴对财政收入的总体贡献较低。刨去20-21年间暂停上缴的特殊情况,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分母,非税收入中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之和作为分子,可以计算出国企利润上缴对于“第一本账”的贡献度。2014年-2019年这一比例平均值仅为3.5%,高点不超过5%(2019年)。相比于2022年卖地收入同比下降2万亿左右的资金“缺口”,国企上缴利润带来的增量财力俨然“不够看”。

那么,未来如何提高国企利润上缴对于财政的贡献呢?有两个直接的办法:一是提高各类国企上缴利润的比例,二是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出资金的比例。

首先,我国国企利润上缴比例整体偏低。从国际经验来看,国有资本盈利上缴比例普遍较高。如美国国企采取自愿的办法上缴30-50%的税后利润用于政府开支,法国国企把税后利润的50%上缴给政府,新加坡国企红利上缴国家比例在35%-70%,盈利较好的上缴比例可达80%-90%;意大利国企红利上缴国家比例为65% ,北欧国家国有企业分红比例最高可达75% 。而我国最高年份也仅有20%左右,提升空间较大。

其次,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仍有提升空间。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国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要求“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我们理解“30%”目标要求是指在非金融类国企上缴利润形成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的比例达到30%。近年来,该比例确实不断上升,2018年首次超过30%,2021年达到47.8%。不过,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看,一半左右的资金最终又“返还”给国企体系,显然有悖于国企收益“惠及全民”的原则。

因此,如果以2021年国企归母净利润3.4万亿元(金融央企1.6万亿,非金融类国企1.8万亿)作为基数,假设未来国企利润上缴比例提高到5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往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比例提高到80%,意味着每年能有1.5万亿资金用于补充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随着未来国企资产规模增长和盈利能力的持续提升,这一资金规模有望不断增长,面对土地财政退坡带来的财政收支压力,不失为一种破局之道。

[1]向伶双,赵业虎,富敏.国企分红:中外实践经验之对比分析[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1(09):16-18.

[2]丁帅.新时代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改革的问题及路径[J].经济体制改革,2021,No.226(01):107-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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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03日 12: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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