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草案二审:完善留抵退税制度明确纳税人有权自主选择留抵税额处理方式

2023-08-29 16:24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增值税法草案二审:完善留抵退税制度明确纳税人有权自主选择留抵税额处理方式已关闭评论 字号:

摘要: 中新网北京8月28日电(记者 梁晓辉 郭超凯)增值税法草案二次审议稿2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进一步完善留抵退税制度,明确规定纳税人有权自主选择留抵税额的处理方式。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约占全国税收收入的30%左右。增值税法草案总体上按照税制...

中新网北京8月28日电(记者 梁晓辉 郭超凯)增值税法草案二次审议稿2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进一步完善留抵退税制度,明确规定纳税人有权自主选择留抵税额的处理方式。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约占全国税收收入的30%左右。增值税法草案总体上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将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主要对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作了规定。2022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此次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将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充实完善小规模纳税人制度。二是,细化明确简易计税的具体情形。三是,进一步明确授权国务院制定专项优惠政策的范围和要求。四是,明确规定纳税人有权自主选择留抵税额的处理方式。五是,规定增值税税额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在交易凭证上单独列明。六是,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和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相关税收立法授权条款。

在完善小规模纳税人制度方面,草案二次审议稿做出以下修改:一是明确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二是增加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三是增加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作出调整,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近年来我国实行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减轻了企业纳税负担。外界对增值税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涉留抵退税的内容倍加关注。

在留抵退税方面,草案二次审议稿吸收了近年来留抵退税改革成果,在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留抵退税制度。草案明确了留抵税额的两种处理方式,包括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和退还纳税人;明确规定纳税人有权自主选择留抵税额的处理方式,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也可以申请退还;授权国务院规定相关具体办法。(完)【编辑:房家梁】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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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9日 16: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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